| 为何不让“人乳宴”胎死腹中? | | | | 2004-11-08 06:49:00 红网 | |
作者:徐林生
闹得沸沸扬扬的“人乳宴”闹剧,有了个圆满的“大结局”。日前,国家卫生监督部门明确表态,“人体母乳不能作为商品经营”,谁搞“人乳宴”谁违法(见2月11日《南方都市报》)。笔者为这个“大结局”叫好之余,也觉得有点遗憾,因为有关部门完全可以让“人乳宴”胎死腹中,而不至于搅得满城风雨。
“人乳宴”最早出现在媒体,似是去年12月13日的《江南时报》,成都一男子称,经过三个月的开发研究,准备向社会推出“人乳宴”,还对记者夸下海口,要做108道“人乳菜”,并公开招商开“人乳宴”餐厅,打算在全国开“人乳宴”连锁店。此报道一出,立即引得众人议论,许多媒体纷纷刊发时评予以批评。不料,今年春节前夕“人乳宴”餐厅首先在长沙试业,但由于社会舆论太大,1月28日长沙有关部门紧急叫停,“人乳宴”餐厅被迫关门。
国家卫生监督部门日前明确表态搞“人乳宴”违法,本是顺理成章之举。但问题是这一表态似乎晚了点。这个表态的政策依据是2000年5月19日国家卫生监督部门的一个批复,此批复是针对上海市卫生局的请示签发,明确指出“人体母乳不能作为商品经营”。这个批复属规范性文件,全国范围内适用,这就等于说早在2000年5月,国家有关部门就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了。而“人乳宴”话题出现在公众视野并引发广泛议论,始于2002年12月13日,直到“人乳宴”餐厅在长沙出现有40多天时间,期间媒体议论一直未断,为何未见有关权威部门公开表态呢?两年前就有相关规范性文件了,问题出现的40多天里仍没有“动静”,有关部门的反应是不是慢了点呢?如果权威部门及早表态,“人乳宴”餐厅就可能会胎死腹中,而不会在一片谴责声中开门试业,也不可能在社会上造成如此大的不良影响,这一点是毋容置疑的。
当今社会,人们的言行出现空前的多元化,不时出现五花八门的新事物、怪事物是不足为奇的。由于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,各种新、怪事物的频繁出现,考验着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应对能力,反应迟一拍半拍就可能带来较大的社会影响。象此番“人乳宴”餐厅一样,有关部门及时表态制止使其胎死腹中,不是要比慢半拍式的表态要好得多吗? | | 百灵编辑:德伟 | | | 【发送给好友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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