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何卫东
日前,在广州举办的第二届全国性文化节上,美国一家公司专为两地分居夫妻设计的“远程性爱”用品颇为抢眼。这套产品是以互联网为平台的遥控性爱技术,分为男性装和女性装两种,身居异地的夫妻可在互联网上同时启动这一软件,达到实时性交流。
这给我们带来了新的难题。这项技术的定位,经销商说是“针对分居两地夫妻情侣”。但是,由于该产品可以配合任何聊天室、视频、电话使用,其“互动效果”又远远超过“自慰式”的“黄色视频聊天”和“虚拟做爱”,实际上会更多地被沉溺于黄色聊天和非夫妻情侣关系的“虚拟性爱”者使用。
问题的关键在于,如果也像黄色视频聊天一样打击和监控远程做爱,因有一部分是合法夫妻间的“性交流”,就侵害了他们的合法隐私;如果认可了这项技术的使用不受限制,那么,以前的“虚拟做爱”和“黄色视频聊天”,就更没有再监控的理由了。
看来,还是一个怎么“使用”的问题。经销商表示“为了限制青少年购买”,把价格标高在近千元,这不是什么有效措施。总之,“远程性爱”既然出现了,有关部门不及时介入进行管理是不行的。也许当务之急,无论是在法律上,还是道德上,都应该先给“远程性爱”来个明确的定位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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