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方某省一家报纸头版头条的特大黑体通栏标题是《女秘书毁了国企老总》,这还是家妇女专业媒体。一部分腐化堕落者在罪行败露后,都以“是女人毁了我……”来诡辩开脱自己,这既表明“女人祸水”意识根深蒂固,又反映认识和事实之间的极度扭曲。
令人遗憾的是,有的新闻媒介对这“祸水”论非但不加识别和澄清,反而以同类标题跟着起哄与附和。如某报的标题《许运鸿毁于妻儿之口》。许已是官至宁波市委书记、浙江省委常委,中央候补委员的高级干部,他是毁在自身泛滥的财色欲望与目无法纪,怎么毁于妻儿之口,这不是本末倒置吗?这些报道不仅严重失实,而且还表现出对女性所持的顽固偏见和恣意诋毁伤害。
男性中的违法犯罪者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,自作自受。男人不良迁罪于女人的恶劣风气,必须予以谴责。这种风气不仅是歧视女性的“红颜祸水”滥调之现代版,而且直接关系着法律范畴中有关责任认定,以及如何汲取教训、有效保护妇女打击犯罪等严肃问题。相关媒体亦应尽快摆脱认识盲区,别再混淆是非误导舆论。(新华网 姜文兆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