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顾“抄男”事件 郭敬明:钱可以赔绝不道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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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顾“抄男”事件 郭敬明:钱可以赔绝不道歉
2006-07-20 10:14:00  来源:南方周末  编辑:慧美  进入社区论坛
  “因为他是我们的小四”

  虽然赢了官司,但庄羽说自己并不快乐。她觉得自己付出的代价太大了,为了打这场官司,也为了避免郭敬明“粉丝”们的电话骚扰,2004年1月,庄羽离开了《瞭望东方周刊》,做了一名自由撰稿人,一边打官司,一边靠写作谋生。

  在外界人看来,通过这场官司,庄羽已经获得了她所想要的东西。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,庄羽仍然没有走出这场官司。“我对这个终审结果是满意的,到目前为止,郭敬明已经履行了法院判决的一部分,履行了经济赔偿,但至今还未按照判决向我公开道歉,在某些城市,他的侵权图书还在发行。虽然我也听人说郭敬明在博客上写,金钱和名声都可以给予,唯独道歉不可能这类的话……有一点必须明确,金钱和名声本来就不是他给予我的,而是法庭的判决。金钱如此,道歉也是如此,一切都该按照法院的判决办事。”

  除了郭敬明的博客声明拒绝道歉外,郭敬明的经纪人杨柳也声称:“郭敬明从没有说过要接受这个判决!”

  在郭敬明的个人博客、官方论坛“刻下来的幸福时光”和百度上的“郭敬明吧”里,不少“粉丝”仍热烈地支持败诉的郭敬明,也有不少人谩骂庄羽。在这些地方,郭敬明的网名叫“第四维”、“小四”。

  这些粉丝的留言多是:“郭敬明不是那样的人,他不是”,“既然‘梦’是抄的,想必‘圈’更好看。可是为什么这本书现在才‘卖得不错’?还是才华的问题啊!剽窃,哼。你剽得出来吗你?”“我们小四那么有才华怎么会抄袭?”“就算他是抄袭的,我也一样喜欢他。如果说他是抄袭,为什么被抄袭者的小说没有成功而偏偏他的小说成功了呢?”“誓死保卫郭敬明,有本事你也抄,嫉妒啊。”

  在法院终审判决出来的当天,在郭敬明的官方论坛里,一位版主在号召“粉丝”支持郭敬明时这样说:“无论如何,请你们相信自己的偶像。无论是曾经喜欢的,还是正在喜欢的。因为这些被叫做‘偶像’的人,都像一群被宠坏了的孩子,他们需要很多很多的爱和很多很多的支持———你们的喜欢,是他们唯一用来抗衡那些痛恨的勇气。如果这些坎坷和挫折是他走向顶峰的必经之路,那么我们就只能奉陪到底了!因为他是我们的小四!”

  胡玮莳感到很悲哀。在她的印象中,郭敬明聪明乖巧,也比较早熟。《萌芽》发表他的作品后,郭敬明曾几次说自己要从家乡带腊肉给她。但当她有一次发表郭敬明作品的同时,配发了3篇评论,有夸奖有批评也有中间立场,杂志出版两天后,她的手机就收到郭敬明骂她的短信。至于骂了什么,胡玮莳没讲。

  年初接受北京某周刊记者采访时,郭敬明曾对抄袭一事作出回应:“无论你回应也好不回应也罢,这件事情总会消失的,可能半年、一年、三年或者五年——我的书一样在卖啊,人气也一样在啊。你不回应的话,媒体可能会写很多,但如果你回应,可能会闹得越来越厉害。知道我、相信我的人始终会有一个自己的判断,所以我并不担心人气下跌啊什么的,我的新书照样卖,照样签很高的版税。你接触过那么多出版社的人,接触过那么多老总,你问他们会因为这事情导致郭敬明下本书卖不出去吗?”

  在读书和写作之外,郭敬明的个人出版策划公司已经运营了两年多,他还签约了演出经纪公司、唱片公司,出任电视节目主持人……看上去,他真的越来越像一位艺人了。记者/张英 实习生/孙涛 马宁宁)   

  ●韩寒:我对郭是真没意见。但是我对他的粉丝很有意见。我最多就是脚掉粪坑里了,而他的不少粉丝就像脑袋扎粪坑里了一样。他们傻,幼稚,没有是非观,心智就不齐全,发育就不完善,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纯真和善良,却成天拿这个说事。——韩寒新浪博客(2006-07-06)

  ●张悦然:你不道歉,据说是为了曾经的付出和写作的辛苦。这种悲情的姿态已经令你沦落为精神乞丐。——张悦然新浪博客(2006-07-0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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